湖南省出台11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
发布于:2019-11-13
近日,湖南省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了《复杂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(试行)》《行政执法监督制度(试行)》等11项制度,旨在建立一套符合益阳市场监管实际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,全面规范权力运行。
益阳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,多部门合而为一,因市场监管执行法律法规多、工作涉及面广、社会影响大,一旦出现不作为、乱作为等执法不规范行为,既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,又影响部门执法权威。为加强自我约束,夯实监督机制,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广泛征求意见、多方调查研究、结合本地实际相继制定了11项制度,经局务会审议通过。
“相关制度的建立,扎紧了制度笼子,有效防止了权力任性。”市市场监管局法规科负责人介绍道。如《复杂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(试行)》,除对复杂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的范围、参加人员、程序、讨论内容、讨论结论的确定做了明确规定外,还积极探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复杂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,规定复杂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结果需报备驻局纪检监察组等。此外,该局还制定出台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,确保执法行为全过程公开透明。
“建立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,既是适应机构改革的需要,也是规范当前工作的需要。对于加强执法监督,规范执法行为,提升依法行政水平,具有重要意义。”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。